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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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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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ml,6ml;每瓶装9ml |
氨基比林0.15g,对乙酰氨基酚0.127g,咖啡因50mg |
生产企业 |
无锡华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1023 |
国药准字H1402361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凉,止痛,驱风,止痒。用于蚊虫叮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头晕,晕车不适。 |
迪康氨林酚咖胶囊对常见的头痛、牙痛、神经痛、关节痛、肌肉痛、伤风感冒发热等都有很好的疗效、总有效率达90.3%,服用安全。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于患处。 |
成人每次一粒、每日三次,儿童用量酌减,必要时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禁用于深Ⅱ°以上的烫伤(尤为水疮破后易产生刺激疼痛)。 |
胃肠道出血者禁用。消化道溃疡者禁用。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桉油、丁香酚。辅料为液状石蜡、叶绿素、香精。 |
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等。 |
性状 |
本品为淡绿色澄清油状液体;有特殊的香气,味凉而辣。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孕妇和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2.皮肤有烫伤、损伤及溃疡者禁用。 3.涂药时注意不要将药误入眼内。 4.外搽后皮肤出现皮疹瘙痒者应停用。 5.瓶盖宜拧紧,以防止药物挥发。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服用不得超过5天,长期或大量服用,可导致造血系统和肝、肾功能损害,严重者可致肝细胞坏死。 2.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3.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4.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的致癌性。 5.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6.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