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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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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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5g |
0.125g |
生产企业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0709 |
国药准字H2006113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 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用法用量 |
1.成人剂量:口服,一次250~500mg(1~2片),一日4次,最高剂量一日4g(16片)。 2.儿童剂量:口服,每日按体重25~50mg/kg,一日4次。 |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成人用量: 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l.0g。 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 g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 g顿服连服3日。 小儿用量: l、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lO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 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或按如下方法给药: 体重(kg) 首日 第2~5日 15~25 0.2g顿服 0.1g顿服 26~35 0.3g顿服 0.15g顿服 36~45 0.4g顿服 0.2g顿服。 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连用5日。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较为多见。 2.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 3.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4.应用本品期间偶可出现一过性肾损害。 5.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Coombs试验阳性。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伪膜性结肠炎也有报告。 |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多为轻到中度可逆性反应。 1、常见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腹泻、恶心、腹痛、稀便、呕吐等; (2)皮肤反应:皮疹、瘙痒等; (3)其他反应:如厌食、阴道炎、头晕或呼吸困难等; 2、临床中还观察到下列(1%的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消化不良、胃肠胀气、粘膜炎、口腔念珠菌病、胃炎等; (2)神经系统:头痛、嗜睡等; (3)过敏反应:支气管痉挛等; (4)其他反应:味觉异常等; 3、上市后口服制剂还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其与本品相关尚不清楚。 (1)过敏反应:关节痛、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光过敏; (2)心血管系统:心律不齐、室性心动过速; (3)胃肠道:极少见的伪膜性肠炎、舌染色; (4)泌尿生殖系统:间质性肾炎、急性肾衰; (5)造血系统:血小板减少; (6)肝胆系统:曾有报道阿奇霉素引起肝炎和胆汁郁积性黄疸等,偶尔引起肝坏死和肝衰竭,但罕有致死者,因果关系尚未确定; (7)精神系统:攻击性反应、神经质、焦虑不安、忧虑、头痛、嗜睡、头晕、眩晕、惊厥、多动; (8)皮肤/附属组织:罕见的严重皮肤反应如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及毒性表皮溶解坏死等曾有报道; (9)感觉器官:有报道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能损害患者的听力。有些患者服用阿奇霉素后曾出现听力损害包括听力丧失、耳鸣和/或耳聋、据调查研究表明这种现象与患者持续大剂量使用本品有关,通过对这些患者的随诊,发现大多数患者的听力可恢复。罕有阿奇霉素引起味觉变化的报道。 4.实验室检查异常:血清ALT、AST、肌酐、LDH、胆红素及碱性磷酸酶升高,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及血小板计数减少。 |
禁忌 |
1.本品透过胎盘,故孕妇应慎用。 2.本品亦可经乳汁排出,虽至今尚无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发生问题的报告,但仍须权衡利弊后应用。 |
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 |
阿奇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素片。 |
本品为肠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延长给药时间,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小于0.1%)。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 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ous-Jo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5.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