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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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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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0g |
10ml:50mg |
生产企业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313 |
国药准字H20020181 |
说明 | ||
适应症 |
扶正因本,补肾安神。用于微波及肿瘤放疗、化疗及射线损伤引起的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免疫功能降低,体虚乏力,失眠多梦,食欲不振等 |
1、本品主要用于实体瘤如小细胞肺癌、卵巢癌、睾丸肿瘤、头颈部癌及恶性淋巴瘤等均有较好的疗效。 2、也可适用其它肿瘤如子宫颈癌、膀胱癌及非小细胞性肺癌等。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用于肿瘤放疗、化疗及放射线损伤:一次40克,一日3次;一周后,一次20克,一日3次。用于微波损伤:一次20克,一日2次。 |
本品可单用也可与其它抗癌药物联合使用。 临用时把本品加入到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推荐剂量为0.3~0.4g/m2,一次给药,或分每3-4周五次五天给药,均四周重复给药一次,每2~4周期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详情见说明书。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有明显骨髓抑制及肾功能不全者。 2.对其它铂制剂及甘露醇过敏者。 3.孕妇及有严重并发症者。 4.原应用过顺铂者应慎用。 |
成分 |
熟地黄、黄芪、女贞子、刺五加、淫羊藿、附子(制)中、陈皮。 |
本品主要成份为顺式-1,1-环丁烷二羧酸二氨铂。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或黄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不可超量服用。 |
1.应用本品前应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治疗期间,应每周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至少1~2次。 2.用药前后,严密监测病人的肾功能和血象。 3.由于本品对骨髓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在用药后3~4周内不应重复给药。出现严重的骨髓抑制的病例,有必要输血治疗。 4.在治疗开始和之后的每周都要检查血细胞,作为之后调整剂量的依据。 5.用顺铂治疗的病人,用本品应慎重或注意检测。因为用顺铂造成听力损伤的病人,再用卡铂治疗,耳毒性会持续或加重。以前有感觉异常的病人,特别是用顺铂导致的感觉异常,用卡铂治疗,这种反应会持续或加重。 6.一旦发生对本品的过敏反应,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7.如同其它抗癌药物和免疫抑制剂一样,动物实验表明卡铂有致癌作用。 8.全身肌酸酐廓清率低于60ml/min的病人,卡铂的肾清除率下降,这时应适当降低卡铂用量。 9.与其它抗癌方式联合治疗,应注意适当调整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