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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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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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20粒重1g |
生产企业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316 |
国药准字Z51020994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血化瘀,舒肝调经。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症见月经量少有血块、经行后期或前后不定、经行小腹胀痛。 |
温中散寒,行气止痛。用于脘腹气滞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益母草、柴胡、当归、川芎、白芍、木香 |
川木香、降香、小茴香(盐水炙)、八角茴香、乳香(炒)、丁香、广藿香、木香、沉香。 |
性状 |
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5.孕妇慎用。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无效,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