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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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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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丸重6g |
生产企业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316 |
国药准字Z11020216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血化瘀,舒肝调经。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症见月经量少有血块、经行后期或前后不定、经行小腹胀痛。 |
清利咽喉,解热除烦。用于肺胃蕴热引起的口苦舌燥,咽喉肿痛,烦躁不安,气滞胸满,头晕耳鸣。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益母草、柴胡、当归、川芎、白芍、木香 |
藏青果、黄芩、金果榄、栀子、防已、槟榔、木香、甘草、薄荷冰、冰片。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性状 |
为黑棕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棕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而辛凉。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鱼腥、厚味等食品。 2、虚症耳鸣头晕者及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