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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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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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6g*12袋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968 |
国药准字Z200532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心烦不宁,头晕目眩,耳鸣耳聋,胁肋疼痛,脘腹胀痛,大便秘结。 |
补益心脑、利尿、止喘。用于神疲失眠,心烦气喘,神经衰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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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香青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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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绿色至深褐色的水丸;气微,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