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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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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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3g*24粒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万岁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968 |
国药准字Z13020142 |
说明 | ||
适应症 |
泻火通便。用于肝胆火旺,心烦不宁,头晕目眩,耳鸣耳聋,胁肋疼痛,脘腹胀痛,大便秘结。 |
平肝潜阳,醒脑安神。用于头晕目眩,耳鸣口苦,心烦难寐。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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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磁石、熟酒曲、冰片、牛膝、珍珠母、酒曲、薄荷、赭石、半夏(制)、猪胆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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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绿色至深褐色的水丸;气微,味苦。 |
胶囊剂,内容物为红棕色的粉末;气清香,味清凉、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体弱虚寒者不宜服,其表现为气短乏力,倦怠食少,面色白,大便稀溏。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