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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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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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粒0.35g |
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天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039 |
国药准字Z10983044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助气,调经。用于贫血衰弱,病后、产后血虚以及月经不调,痛经。 |
益气养血,化痰降浊。用于气血亏虚,痰浊内蕴,面色萎黄,头晕头昏,四肢倦怠,食欲不振;病后体虚,贫血,营养不良属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当归等 |
螺旋藻。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辛,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绿色粉末;味甜、微咸,有特异香气。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糖尿病患者慎用。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前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