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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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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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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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千珍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039 |
国药准字Z45021294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助气,调经。用于贫血衰弱,病后、产后血虚以及月经不调,痛经。 |
补气养血,益肝肾。用于气血不足,肝肾亏损贫血,神经衰弱,产后血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当归等 |
党参、黄芪、制何首乌、黄精。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辛,微苦。 |
本品为深标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酸、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3.糖尿病患者慎用。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