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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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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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0.62g*24片 |
生产企业 |
湖北虎泉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388 |
国药准字Z20090854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血疏肝,健脾利湿,活血调经。用于血虚、肝郁、脾虚型的原发性痛经。 |
养血润燥,化湿解毒,祛风止痒。用于皮肤瘙痒症属血虚湿蕴皮肤证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经前3天开始服药,连服10天,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病人可见咽干及消化道反应,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感冒发热者忌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白芍、当归、川芎、白术、茯苓、泽泻。 |
地黄,当归,丹参,苦参,蝉蜕,黄芩,白鲜皮,土茯苓,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黄色至黄褐色,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孕妇慎用。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 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 儿童、老年、哺乳期患者及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 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 6. 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