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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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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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N/A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湖南国华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793 |
国药准字Z20054053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固表,健脾补肾。用于脾虚痰盛、肾气不固所致的咳嗽、痰多、喘息气促、动则喘剧;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益气固表,健脾补肾。用于脾虚痰盛、肾气不固所致的咳嗽、痰多、喘息气促、动则喘剧;慢性支气管炎 |
大补元气,补脾益肺,生津,安神。用于脾虚食少,肺虚喘咳,津伤口渴,久病虚赢,惊悸失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参、白术(麸炒)、茯苓、麦冬、五味子(醋制)、炙甘草。 |
红参、红参须、生晒参。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甜、微酸、微苦、涩。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甘。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仅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缓解期,发作期不宜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