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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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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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2丸相当于总药材3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省吕梁中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1255 |
国药准字Z200936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补气,清肺降火。用于气阴两虚,症见潮热,咳嗽,形体瘦弱,自汗盗汗,乏力或病后津伤。 |
滋阴降火,补肺止嗽。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咯血、胸胁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2丸,一日3次。 |
口服。每次1丸,每天2次。骨结核患者每次用生鹿角15克煎汤送服。 |
副作用 |
偶有轻度胃肠反应,一般不影响继续服药。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外感引起的发热恶寒、咳吐黄痰者忌用。 |
成分 |
熟地黄、党参、地黄、天冬、麦冬。 |
龟甲(醋制)、百部(蜜炙)、鳖甲(醋制)、紫石英(煅)、地黄、熟地黄、天冬、北沙参、牡蛎、阿胶、龙骨、麦冬、蜂蜡、熟大黄、白及、川贝母。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浓缩丸;味苦、甘。 |
本品为丸剂(大蜜丸)。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