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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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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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2丸相当于总药材3g |
54g |
生产企业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706 |
国药准字Z35020337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补气,清肺降火。用于气阴两虚,症见潮热,咳嗽,形体瘦弱,自汗盗汗,乏力或病后津伤。 |
?本品用于滋阴降火。用于阴虚火旺,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小便短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2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有轻度胃肠反应,一般不影响继续服药。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熟地黄、党参、地黄、天冬、麦冬。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主要成分:知母、黄柏、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茯苓、泽泻、山药。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浓缩丸;味苦、甘。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甜而带酸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服。2.虚寒性病证患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怕冷,手足凉,喜热饮。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开水或淡盐水送服。5.服药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