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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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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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0g |
0.25g/片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
安阳诺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66 |
国药准字Z20013132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固本。用于癌症化疗引起的神疲乏力及免疫功能和造血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
清热解毒,消肿散结,利咽止痛。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扁桃体炎、咽炎、口腔炎见上述证候者及癌症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病人服药后有口干、口苦,一过性轻微头昏等症状。 |
有少数人于服药后有轻度腹胀,肠鸣及大便增加,一般不需处理,减少药物用量即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不可与中药藜芦同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芪粗多糖、生晒参芦头。 |
冬凌草。辅料为淀粉、胃溶型薄膜包衣预混剂。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颗粒;味甜、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黑绿色或褐棕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高血压及有其他并发症者慎用。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用于咽炎、扁桃体炎之轻症,凡体温高、扁桃体化脓者慎用。 3.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