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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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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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5g |
0.25g/片 |
生产企业 |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阳诺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123 |
国药准字Z20013132 |
说明 | ||
适应症 |
免疫调节剂,用于癌症的化疗或放疗所引起的免疫功能和造血功能障碍。 |
清热解毒,消肿散结,利咽止痛。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扁桃体炎、咽炎、口腔炎见上述证候者及癌症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病人服药后可有口干、口苦、一过性轻微头昏等。 |
有少数人于服药后有轻度腹胀,肠鸣及大便增加,一般不需处理,减少药物用量即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不可与中药藜芦同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黄芪多溏、人参芦头。 |
冬凌草。辅料为淀粉、胃溶型薄膜包衣预混剂。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裼色颗粒,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黑绿色或褐棕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高血压和有其它发症的病人应慎用。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用于咽炎、扁桃体炎之轻症,凡体温高、扁桃体化脓者慎用。 3.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