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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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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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0.25g |
0.1g |
生产企业 |
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3020228 |
国药准字H500220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养肺,制菌排脓。用于肺浓肿,肺结核,体虚气喘,新旧肺病等。 |
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治疗各型肺结核、支气管内膜结核及肺外结核。并可作为与结核病相关手术的保护药,也可用于预防长期或大剂量皮质激素、免疫抑制治疗的结核感染及复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g,一日1~2次。 |
口服。治疗 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 成人:一日按体重10-20mg/kg (一日6~12片), 小儿:视个别需要可增至一日按体重20~40mg/kg(一日3~6片),分3次口服或顿服。 预防 每日按体重10-15mg/kg,分3次口服或顿服。 |
副作用 |
偶有头晕、头痛、失眠、发热、皮疹、恶心、乏力、黄疸、周围神经炎、视神经炎及血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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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精神病及癫痫患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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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石灰华、红花、檀香、石榴子、甘草、葡萄、蚤缀、力嘎都、香旱芹、肉桂、木香、沙棘果膏、肉果草、绿绒蒿、兔耳草、短穗兔耳草、体外培育牛黄。 |
力克菲蒺帕司烟肼片的主要成份为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味酸、甘。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运动员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至少应连续服用3个月,如无不良反应,中途不宜停药,经临床确诊痊愈后方可停药。 2.孕妇、肝肾功能不良者和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脑外伤史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少数病人在用药的前两个月可出现一过性氨基转移酶升高。在保肝治疗下继续用药,氨基转移酶可恢复正常。若继续升高,则应停药。 4.如疗程中出现视神经炎症状,需立即进行眼部检查,并定期复查。 5.同服维生素B6 可防治周围神经炎等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 6.抗酸药,尤其是氢氧化铝,可抑制本品吸收,不宜同服。 7.本品可加强香豆素类抗凝血药,某些抗癫痫药、降压药、抗胆碱药、三环抗抑郁药的作用,合用时需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