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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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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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36片 |
生产企业 |
湖南琦琪制药有限公司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010 |
国药准字Z32020243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养血,补肾,益精生髓,强筋健骨。用于头晕健忘,体虚乏力,肾虚耳鸣,腰膝酸痛。 |
补肝肾,益气血,养心神。用于神经衰弱,精神萎靡,头晕目眩,心悸失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小儿禁用,孕妇忌服。 |
脾胃湿热,纳呆禁用。 |
成分 |
鹿茸、熟地黄、何首乌、枸杞子、菟丝子、狗肾、羊肾、黄芪、黄精、锁阳、肉苁蓉、巴戟天等16味 |
生晒参、红参、紫河车、制何首乌、五味子、陈皮。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咸、微辛。 |
本品为素片,素片的片心显黄褐色;气微香,味酸,苦、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3.凡脾胃虚弱,食入难消,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