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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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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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克 |
生产企业 |
广西新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金不换兰考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228 |
国药准字Z10983071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养血,补肾,益精生髓,强筋健骨。用于头晕健忘,体虚乏力,肾虚耳鸣,腰膝酸痛。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小儿禁用,孕妇忌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鹿茸、熟地黄、何首乌、枸杞子、菟丝子、狗肾、羊肾、黄芪、黄精、锁阳、肉苁蓉、巴戟天等16味 |
磁石(煅)、熟地黄、山药、山茱萸(制)、茯苓、牡丹皮、竹叶柴胡、泽泻。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咸、微辛。 |
本品为棕黑色的浓缩丸;味甘、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3.凡脾胃虚弱,食入难消,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 2.本药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