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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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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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6g |
生产企业 |
广西新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凯诺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228 |
国药准字Z13022493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养血,补肾,益精生髓,强筋健骨。用于头晕健忘,体虚乏力,肾虚耳鸣,腰膝酸痛。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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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小儿禁用,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鹿茸、熟地黄、何首乌、枸杞子、菟丝子、狗肾、羊肾、黄芪、黄精、锁阳、肉苁蓉、巴戟天等16味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炙甘草、薄荷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咸、微辛。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的水丸,或为黑棕色的水丸;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3.凡脾胃虚弱,食入难消,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