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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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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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10g*12袋 |
生产企业 |
宁夏唐明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4020143 |
国药准字Z20023311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养血,补肾,益精生髓,强筋健骨。用于头晕健忘,体虚乏力,肾虚耳鸣,腰膝酸痛。 |
补养气血。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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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小儿禁用,孕妇忌服。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成分 |
鹿茸、熟地黄、何首乌、枸杞子、菟丝子、狗肾、羊肾、黄芪、黄精、锁阳、肉苁蓉、巴戟天等16味 |
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党参、黄芪、茯苓、川芎、炙甘草。辅料为糊精、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咸、微辛。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甘、微苦、涩、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3.凡脾胃虚弱,食入难消,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花溪阿归养血颗粒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花溪阿归养血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