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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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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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0.3g*45粒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561 |
国药准字Z22024541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血养血,补肾,益精生髓,强筋健骨。用于头晕健忘,体虚乏力,肾虚耳鸣,腰膝酸痛。 |
补肾强身。用于腰酸足软,头晕耳鸣,眼花心悸。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小儿禁用,孕妇忌服。 |
儿童、孕妇禁用 |
成分 |
鹿茸、熟地黄、何首乌、枸杞子、菟丝子、狗肾、羊肾、黄芪、黄精、锁阳、肉苁蓉、巴戟天等16味 |
淫羊藿、金樱子、菟丝子、女贞子(制)、狗脊(制)。辅料: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咸、微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为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3.凡脾胃虚弱,食入难消,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