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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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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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2片 |
10g:含苯佐卡因2g、氯化锌0.01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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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580 |
国药准字H2006440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复发性口疮)、小儿疱疹性咽颊炎、唇炎、口角炎、舌炎等口腔炎症及白塞氏综合症。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的止痛及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成人一次1粒,小儿酌减(服1/3--1/2粒)。 |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涂于患处,一日3~4次,最多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偶有过敏反应,个别有头昏、恶心,上腹不适、食欲不振等,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1.部分患者使用本品时有一过性局部刺激症状,一般两分钟内可消失。 2.本品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如果出现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体征和症状,如皮肤、口腔黏膜、甲床青紫、呼吸急促、心率加快、乏力、意识错乱、头痛、头晕等,请及时就医。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局麻药(例如普鲁卡因、丁基卡因、苯佐卡因或其他“卡因”类麻醉剂)及本品中其他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烟酰胺100毫克,维生素B6 20毫克,维生素B2 10毫克,叶酸10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5克含苯佐卡因1克、苯扎氯铵1毫克、氯化锌5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至橙黄色粉末;无臭,味微苦。 |
本品为乳白色或淡黄色凝胶。 |
注意事项 |
对本品所含药品成份过敏者慎用。 |
1.除非有医师指导,本品不应连续使用超过7日。2.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应及时就医:①7日内口腔溃疡未愈合,疼痛、发红持续无好转;②症状恶化或出现肿胀;③伴有皮疹或发热。3.2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