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素眼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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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四环素眼膏

氯霉素眼膏

规格

0.005

0.01
生产企业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0729

国药准字H3102202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用于治疗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沙眼等。

用法用量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涂入眼睑内,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可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禁忌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霉素,其化学名为D-苏式-(-)-N-[α-(羟基甲基)-β-羟基-对硝基苯乙基]-2,2-二氯乙酰胺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油膏。

注意事项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1.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