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素眼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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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四环素眼膏

盐酸洛美沙星眼用凝胶

规格

0.005

5g
生产企业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0729

国药准字H2003081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眼前部感染。

用法用量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滴于眼结膜囊内,每次1滴,每天 4 次。可以根据病人的情况对使用次数进行调整,滴药后保持闭眼5分钟。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有短暂刺激(局部烧灼感等)。

禁忌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对洛美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成分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本品为凝胶型基质的无色至微黄色透明黏稠液体。

注意事项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如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