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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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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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05 |
5ml:12.5mg;15ml:37.5mg;10ml:25mg |
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729 |
国药准字H2001302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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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用于治疗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外用。滴眼,每次1~2滴,一日3~5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有眼部刺激﹑过敏反应等。 |
禁忌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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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绿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1. 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 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3.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