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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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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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05 |
0.15g |
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204 |
国药准字H1302341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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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各型结核病。(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用)。②麻风。③沙眼、急性结膜炎、病毒性角膜炎等。④严重化脓性感染。 |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口服。成人每日150~200mg,早晨空腹一次服用。儿童按3~4mg/kg,一次服用。治疗肺结核病的疗程为1/2~1年。在早晨空腹1次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本品对胃肠道刺激轻微,较少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2.长期使用可致肝、肾损害。 |
禁忌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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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利福定。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
桔黄色或桔红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1、本品与利福平有交叉耐药性,故不适用于利福平治疗无效的病例。2、用药期间应定期作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3、治疗肺结核时,应与其他抗结核药物合并使用,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并增加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