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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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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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05 |
0.3%(以洛美沙星计) |
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天朗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204 |
国药准字H2006730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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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使用。 |
禁忌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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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或氟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
本品为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他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