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素眼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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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四环素眼膏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规格

0.005

0.3%(以洛美沙星计)
生产企业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南京天朗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204

国药准字H2006730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用法用量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使用。

禁忌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对本品或氟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

成分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本品为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他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