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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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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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05 |
8ml:20mg |
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204 |
国药准字H3102220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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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和眼睑缘炎。 |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外用。滴眼,每次1-2滴,一日3-5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 2 口腔苦味。 3 偶见儿童使用后出现再生不良性障碍性贫血。 |
禁忌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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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氯霉素2.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不要使瓶口接触到皮肤以免污染。 3.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 4.如使用3~4日不见症状改善,应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 5.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口腔苦味属氯霉素物理特性,可继续使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按正确方式开启滴眼瓶。 10.眼用制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