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005 |
10mg:10ml |
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450 |
国药准字H4202234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结膜炎、眼睑炎、角膜炎、沙眼等
|
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畏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此外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 |
禁忌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1.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
成分 |
四环素。化学名称为:6-甲基-4-(二甲氨基)-3,6,10,12,12a-五羟基-1,11-二氧代-1,4,4a,5,5a,6,11,12a-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 |
本品主要成分是利福平。其化学名称为:3-[(4-甲基-1-哌嗪基)亚氨基]甲基-利福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
本品为暗红色至橙红色的片,缓冲液为无色澄明的液体。 |
注意事项 |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