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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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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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按C14H14N8O4S3计) |
0.3125g(C16H19N3O5S 0.25g与C8H9NO5 0.0625g) |
生产企业 |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6020357 |
国药准字H20163409 |
说明 | ||
适应症 |
赛福宁注射用头孢唑林钠功效: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气支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孟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病奈瑟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它感染: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剂量: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肉注射,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分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肌酐清除率为20-50ml/分时,每8小时0.5g;肌酐清除率为11-34ml/分时,每12小时0.25g;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时,每18-24小时0.25g。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小儿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头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副作用 |
1、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内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2、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1.7%,偶有药物热。3、个别病人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4、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本品时可出现脑病反应。5、白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禁忌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成分 |
头孢唑林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无臭。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至淡黄色。 |
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过敏或过敏体质者慎用。2、约1%的用药患者可出现直接和间接Coombs试验阳性及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