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500ml |
0.25g*36粒*3小盒 |
生产企业 |
烟台渤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960 |
国药准字B20020181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肾益精。用于肾精亏损,腰膝酸软,倦怠无力,健忘失眠。 |
滋补肝肾,益气养血。用于肝肾不足引起的神疲乏力,头昏耳鸣,腰膝酸软,夜尿频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50毫升,早晚各服1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成分 |
海龙、丹参、狗脊(制)、黄芪、鹿茸、桑寄生、菟丝子、熟地黄、豆蔻、人参、大枣、甘草等22味。 |
原蚕蛾、枸杞子、菟丝子、肉苁蓉、蛇床子、淫羊藿、熟地黄、制何首乌、五味子、麦冬、黄芪。 |
性状 |
酒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棕色至黑褐色的粉末及颗粒 ;气微,味苦、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凡阴虚阳亢,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慎服。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