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重1.5g |
0.5g*36粒 |
生产企业 |
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新鹿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060 |
国药准字Z2005369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祛湿,消肿镇痛止血。用于湿热瘀阻之肛隐窝炎、痔引起的肛门疼痛、肿胀、出血之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外用,大便后塞入肛门内2~2.5厘米,一次1粒,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腹痛、腹泻等消化道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体外培育牛黄、黄柏、黄连、大黄(炭)、没药(制)、冰片。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地黄、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色的子弹头型栓剂,气香。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颗粒及粉末;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刺激性食物,多食水果,防止便秘。 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3.排便时不要久蹲不起或用力过度,平时应适当运动,促进气血流畅。 4.内痔喷射状出血或出血过多应去医院就诊。 5.未明确诊断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6.孕妇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