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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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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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重1.5g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060 |
国药准字Z2002529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祛湿,消肿镇痛止血。用于湿热瘀阻之肛隐窝炎、痔引起的肛门疼痛、肿胀、出血之症。 |
利湿热,舒肝止痛。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急性病毒性肝炎。 |
用法用量 |
外用,大便后塞入肛门内2~2.5厘米,一次1粒,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药在推荐剂量范围内有良好的耐受性。偶有肠道功能紊乱发生,通常在继续进行治疗后消失。恶心、呕吐、上腹不适、隐痛、水样泻极少发生。病人可将说明书上未提到的不良反应告知医生和药剂师。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及怀孕妇女禁用。 |
成分 |
体外培育牛黄、黄柏、黄连、大黄(炭)、没药(制)、冰片。 |
熊胆粉、龙胆、木香、茵陈、姜黄、大黄、诃子、制成粒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色的子弹头型栓剂,气香。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或黄色的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刺激性食物,多食水果,防止便秘。 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3.排便时不要久蹲不起或用力过度,平时应适当运动,促进气血流畅。 4.内痔喷射状出血或出血过多应去医院就诊。 5.未明确诊断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6.孕妇慎用。 |
1.对有下述情况的患者不推荐服用本药:频繁发作的胆绞痛、胆道感染、严重胰腺疾病及影响胆汁酸肠肝循环的小肠疾病(如回肠切除、回肠造口、节段性回肠炎等)。 2.治疗开始前建议进行准确、细致的检查以确定胆囊功能是否正常及有无影响胆汁酸肠肝循环的。 3.溶解胆固醇结石需要的治疗时间取决于结石的大小,但不应短于3或4个月。为判断疗效,应在治疗前采用新式的X-射线对比成像仪和/或回声深度记录仪检查结石的大小,并在治疗开始后定期检查,如每6个月1次。 4.对按推荐剂量治疗半年后结石大小未减小的患者,建议检查结石形成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