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重1.5g |
(1)每粒装0.3g(相当于饮片2.44g);(2)每粒装0.4g(相当于饮片3.25g) |
生产企业 |
武汉健民大鹏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060 |
国药准字Z1088003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祛湿,消肿镇痛止血。用于湿热瘀阻之肛隐窝炎、痔引起的肛门疼痛、肿胀、出血之症。 |
清热祛湿,调经止带。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带下病、月经不调、痛经;慢性盆腔炎、附件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外用,大便后塞入肛门内2~2.5厘米,一次1粒,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体外培育牛黄、黄柏、黄连、大黄(炭)、没药(制)、冰片。 |
苦玄参、地胆草、当归、鸡血藤、两面针等药味经加工制成的胶囊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色的子弹头型栓剂,气香。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刺激性食物,多食水果,防止便秘。 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3.排便时不要久蹲不起或用力过度,平时应适当运动,促进气血流畅。 4.内痔喷射状出血或出血过多应去医院就诊。 5.未明确诊断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6.孕妇慎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孕妇慎用。少女、绝经后患者及脾虚大便溏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经期腹痛喜按、经色淡,或经期腹痛拒按伴畏寒肢凉者不宜选用。6.月经过多或腹痛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