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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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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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100mg |
20g |
生产企业 |
广西两面针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0774 |
国药准字H34023752 |
说明 | ||
适应症 |
湿疹,皮炎,过敏性皮肤病。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用法用量 |
均匀涂于患处,轻揉1分钟后再涂药1次,每日2次。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引起皮肤痤疮样改变、色素脱失或沉着。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禁忌 |
麻疹,水痘,化脓性皮肤病及皮肤损伤。勿用于眼科。 |
1.对皮质激素类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面部、眼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化可的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与一般皮质激素类外用药相同。本品禁止与眼睛接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 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 2、任何全身使用皮质激素可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时均可能出现。因此,大面积使用本品不能超过2周;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 5%-10%,连续用药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易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 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感染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