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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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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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肌苷0.4g与氯化钠0.9g |
每丸重0.2g |
生产企业 |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郝其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035 |
国药准字Z61020457 |
说明 | ||
适应症 |
辅酶类药,具有改善机体代谢的作用。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 心力衰竭、心绞痛、肝炎等的辅助治疗。也可 用于视神经萎缩、中心性视网膜炎的辅助治疗。 |
温肾健髓,益气养阴,生血止血。用于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及放疗和化疗引起的骨髓损伤、白细胞减少属肾阳不足、气血两虚证者。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0.2~0.6g(以肌苷计),每日1~2次。 |
口服,一次7~9丸,一日3次,饭后即服。 |
副作用 |
偶见颜面潮红、恶心、胸部灼热感等。 |
少数病例初服本品有轻微消化道反应,减量服用数日,即可耐受。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忌茶水服用。 |
成分 |
化学名:9β-D-核糖次黄嘌呤 |
大枣、海马、核桃仁、肉桂、西洋参、皂矾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棕黑色至黑褐色的水蜜丸或小蜜丸;气特异,味甜、微苦、微涩。 |
注意事项 |
1 本品静脉滴注有引起心脏骤停和过敏性休克死亡的报道,建议应用时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生命指征变化及有无过敏反应。 2 需要限钠患者应慎用。 3 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切勿使用:(1) 药液浑浊或有异物;(2) 瓶身或瓶口有细微破裂;(3) 有棉絮状菌丝团;(4) 封口松动。 4 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贮存后再用。 |
忌茶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