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苷口服溶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灵芝二维甲硫氨酸胶囊

规格

0.02

30粒
生产企业

通化中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1233

国药准字H44025302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于病后虚弱,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用脑过度,神经衰弱等症,并用于冠心病,慢性肝炎,支气管哮喘,贫血,风湿性关节炎,胃溃疡等慢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2次。

副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1.尿液可能呈现黄色;2.偶见轻度嗜睡;3.偶可引起恶心、呕吐。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患者禁用;2.酸中毒、肝昏迷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硫氨酸25mg、灵芝浸膏12.5mg、维生素B12mg、维生素B21mg。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液体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红、黄、白和棕色的小丸。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对诊断的干扰:尿中荧光测定儿茶酚胺浓度可呈现假性增高,尿胆原测定呈假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