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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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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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2 |
0.25g |
生产企业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沙东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522 |
国药准字H4302205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补肺益气。本品用于肺肾两虚所致咳喘,浮肿等症,亦可用于各类肾病,慢性支气管哮喘,慢性肝炎及肿瘤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目前尚无明显毒副反应,不良反应的报道。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可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
冬虫夏草。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嗅特异,味微咸。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