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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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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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l:40mg |
75μg/0.3ml/支 |
生产企业 |
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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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515 |
国药准字J20180062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恶性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对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胃癌和食管癌等有一定疗效。 |
1.促进骨髓移植后中性粒细胞计数增加。 2.癌症化疗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包括恶性淋巴瘤、小细胞肺癌、胚胎细胞瘤(睾丸肿瘤、卵巢肿瘤等)、神经母细胞瘤等。 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伴发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4.再生障碍性贫血伴发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5.先天性、特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将本品需用量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浓度每毫升不超过0.25mg,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实体瘤:一日60至100mg/m2,连续3至5天,每隔3至4周重复用药。白血病:一日60至100mg/m2,连续5天,根据血象情况,间隔一定时间重复给药。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表面积100至150mg/m2,连用3至4日。 |
1.促进骨髓移植后中性粒细胞计数增加 成人和儿童的推荐剂量为300mg/m2,通常自骨髓移植后次日至第5日给予静脉滴注,每日一次。详见说明书 |
副作用 |
1.可逆性的骨髓抑制,包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多发生在用药后7至14日,20日左右后恢复正常。 2.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口腔炎等消化道反应,脱发亦常见。 3.若静脉滴注过速(<30分钟),可有低血压,喉痉挛等过敏反应。 |
1.较常见骨痛及关节肌肉酸痛,多出现于用药后白细胞迅速上升至接近正常水平或白细胞较前明显升高的患者,如其程度为轻至中度,无需临床处理。 2.偶可出现消化道反应(食欲缺乏、恶心、呕吐 |
禁忌 |
1.骨髓抑制,白细胞、血小板明显低下者禁用。 2.心、肝肾功能有严重障碍者禁用。3.孕妇禁用。 |
对本药或其它基因重组制剂过敏者。 |
成分 |
依托泊苷。 化学名称:化学名称为4-去甲基表鬼臼毒素-9-[4,6-O-(R)-亚乙基-β-D-吡喃葡萄糖苷]。 |
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静脉推注,静滴时间速度不得过快,至少半小时,否则容易引起低血压,喉痉挛等过敏反应。 2.不得作胸腔、腹腔和鞘内注射。 3.本品在动物中有生殖毒性及致畸,并可经乳汁排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和肝肾功能。 5.本品稀释后立即使用,若有沉淀产生严禁使用。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