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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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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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6g |
每袋装15克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442 |
国药准字Z20025391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导滞,和胃。用于食积停滞,脘腹胀满,嗳腐吞酸,不欲饮食。 |
健胃消食。用于脾胃气滞,食积内停所致的脘腹胀满,腹泻便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30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山楂(焦)、六神曲(炒)、半夏(制)、茯苓、陈皮、连翘、莱菔子(炒)、麦芽(炒)。辅料为:蜂蜜。 |
乌梅、山楂、神曲。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该品为灰棕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微酸、涩;或为棕色至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微酸、涩、甜。 |
本品为浅棕色颗粒;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体虚无积滞者不宜服用。 3.不适用于因肝病或心肾功能不全所致之饮食不消化,不欲饮食,脘腹胀满者。 4.身体虚弱或老年人不宜长期服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