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015 |
复方 |
生产企业 |
广东松下药业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064 |
国药准字H2302335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 |
用于手足癣、体癣及股癣。对其他皮肤瘙痒症有一定作用。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次。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洗净的患处。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 局部严重溃烂者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每毫升含克霉唑20毫克、苯酚10毫克、薄荷脑2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g内含十一烯酸锌2g,十一烯酸0.5g,醋酸曲安奈德0.0004g,辅料适量。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不得使用。 2.切忌入口,避免接触眼睛。 3.涂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水疱型和磷屑角化型均可用本品,每晚睡前,洗净后,涂于患处,连续4周以上。 5.如使用本品连续4周以上未见好转,应复诊。 6.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