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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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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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15 |
1%*15g |
生产企业 |
广东松下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064 |
国药准字H2011319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次。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每毫升含克霉唑20毫克、苯酚10毫克、薄荷脑2毫克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