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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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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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0.2g(相当于原生药0.67g)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佑华制药(乐山)有限公司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540 |
国药准字Z20050278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活血行气,止血调经。用于气滞血瘀所致妇女月经过多,经期延长。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经期服用。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可有恶心、呕吐、胃部不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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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肿瘤、血液病所致出血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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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益母草、当归、赤芍、丹参、郁金、牛膝、枳壳、木香、荆芥、干姜、茜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黄棕色的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2.急性大出血患者慎用。如出现急性大出血,应立即去医院就诊。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血增加,或经期延长,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6.妇科器质性疾病(如子宫肌瘤等)所致的月经过多或经期延长应去医院就诊。7.月经过多服药7天出血不减少、经期延长服药10天出血未止,应去医院就诊。8.月经量多或经期延长伴有气短、头晕、心慌等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