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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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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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0.2g(相当于原生药0.67g) |
每丸重6g |
生产企业 |
佑华制药(乐山)有限公司 |
牡丹江灵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540 |
国药准字Z20026048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清利咽喉,解热除烦。用于肺胃蕴热引起的口苦舌燥,咽喉肿痛,烦躁不安,气滞胸满,头晕耳鸣。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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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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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藏青果、黄芩、金果榄、栀子、防己、槟榔、木香、冰片、薄荷冰、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而辛凉。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鱼腥、厚味等食品。2.虚症耳鸣头晕者及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