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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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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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0.2g(相当于原生药0.67g) |
24粒 |
生产企业 |
佑华制药(乐山)有限公司 |
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540 |
国药准字Z20003018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益气活血,温阳养阴,散结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心胸刺痛或闷痛,痛有定处,心悸气短或兼有神疲自汗,咽干心烦,冠心病,心绞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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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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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白芍、红参、淫羊藿、北山楂。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内容物为棕褐色颗粒,气i香甜,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凡肝火亢盛或虚阳上亢而头目眩晕胀痛者慎用。2.服药期间不宜饮酒和食用辛辣之品。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