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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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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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块重5g、10g、50g | |
生产企业 |
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有限公司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282 |
国药准字Z22025367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虚弱消瘦,月经不调,行经腹痛,寒湿带下。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温黄酒或温开水送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红参、熟地黄、阿胶、当归、益母草、鹿胎粉(或仔鹿粉)、鹿茸(去毛)、香附(醋制)、小茴香(盐制)、龟甲等24味。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干膏块;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疼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胀痛者不宜选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