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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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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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0mg:40mg*12片*2板 |
0.1g |
生产企业 |
福建省龙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025 |
国药准字H31021366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成年性糖尿病无酮尿者,血糖未能降低至正常值的糖尿病患者可与本药合并使用;对依赖胰岛素而疗效不显著的肥胖症者,本品可作辅助治疗。 |
1.癫痫:(1)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2)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 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的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以及 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 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开始一次0.25g,一日2~3次,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调整剂量,一般每日1g~1.5g,最多每日不超过2g。餐前半小时服用,肠溶片能减轻胃肠道反应。 |
1.成人 (1)抗惊厥,初始剂量每次0.1g~0.2g(1~2片),每日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 (2)镇痛,开始一次0.1g(1片),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1~2片),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4~8片),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12片)。(3)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3~6片),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2~4片),分3次服用。(4)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2~4片),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16片),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0片);15岁以上不超过1.2g(12片);有少数用至1.6g(16片)。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片),12~15岁每日不超过1g(10片),少数人需用至1.6g(16片)。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12片)。 2.儿童 10~20mg/kg。维持血药浓度应在4~12μg/ml之间。 |
副作用 |
用药初期,能引起恶心、呕吐、粪便稀薄及腹泻等胃肠道不适,如改为饭中或饭后服用,可见缓解。罕见贫血、血管炎和肺炎。极少诱发乳酸性酸中毒,但仍列为禁忌证。 |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1 肾脏疾病或下列情况禁用本品:心力衰竭(休克)、急性心肌梗塞和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障碍(血清肌酐水平≥1.5毫克/分升(男性),≥1.4毫克/分升(女性)或肌酐清除异常)。 2 需要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和其他严重心、肺疾患。 3 严重感染和外伤,外科大手术,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等。 4 已知对盐酸二甲双胍过敏。 |
已知对卡马西平相关结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过敏者。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250mg与格列齐特40mg。 |
品的活性成份为卡马西平。 化学名称:5H-二苯并[b,f]氮杂?-5-甲酰胺。 分子式:C15H12N2O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西咪替丁可减少二甲双胍的肾排出。 2琼脂类可减少二甲双胍的吸收。 3定期检查肌酐、肝功能及尿酮规格:每片含40mg格列齐特,250mg盐酸二甲双胍体。 4当外科手术及使用碘剂X线摄影检查时,应告诉医生正在服用本药。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