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双胍格列齐特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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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二甲双胍格列齐特片

非诺贝特胶囊

规格

每片含格列齐特40mg和盐酸二甲双胍250mg。

0.1g
生产企业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894

国药准字H11021514
说明
适应症

当2型糖尿病患者需要用格列齐特片40mg好盐酸二甲双胍250mg联合治疗时,本品作为代替治疗。

供成人使用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

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尚未证明非诺贝特能够降低2型糖尿病患者的冠心病发病率和死亡。

用法用量

当2型糖尿病患者需要用格列齐特片40mg好盐酸二甲双胍250mg联合治疗时,本品作为代替治疗。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监测疗效。

-每日服用一粒,与餐同服。

-当胆固醇的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

-肾功能受损患者:轻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建议从较小的起始剂量开始使用,然后根据对肾功能和血脂的影响,进行剂量调整。

副作用

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痛不适、口中有金属味。

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头痛、皮疹。

3.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率很低,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解释。

4.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5.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幼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因为不同对照临床试验之间的条件差别很大,因此不同临床试验的不良反应发生率难以直接进行比较,不一定能够代表实际使用中的发生率。

以下为安慰剂对照双盲试验中,非诺贝特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并且大于2%的不良事件列表,不论其因果关系如何。有大约5.0%的接受非诺贝特的患者、大约3%接受安慰剂的患者因为不良事件而停药。在双盲临床试验中,非诺贝特组最常见的导致停药的不良事件是肝功能检测异常,发生率是1.6%。(详见说明书表格)

上市后经验:在上市后使用中自发报告了下列不良事件:肌痛、横纹肌溶解、胰腺炎、急性肾衰、肌痉挛、肝炎、肝硬化、贫血、关节痛、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降低、白细胞降低、哮喘。因为这些不良事件来自规模不确定的人群的自发报告,不一定能够对发生率进行准确的估计,也不一定能够确定是否与药物暴露有因果关系。

禁忌

以下患者禁用:1.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齐特过敏者。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5.静脉肾孟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6.I型糖尿病患者。7.肝功能不全者禁用。8.酗酒者。

在下列情况中,此药物禁止使用:

-对非诺贝特或非诺贝特酸过敏者禁用;

-已知在治疗过程中使用非诺贝特或与之结构相似的药物,尤其是酮洛芬时,会出现光毒性或光敏反应;

-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

-活动性肝病患者,包括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以及不明原因持续性肝功能异常患者;

-已知有胆囊疾病患者;

-严重肾功能受损患者,包括接受透析的患者;

-哺乳期妇女。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250mg、格列齐特40mg。

本品主要成份为非诺贝特。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注意事项

1.本品可能引起低血糖,当热量摄取不足、剧烈运动没有及时补充热量,同时使用其他降糖药或乙醇时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增加。肾或肝功能不全可能减弱糖异生作用,所有这些都增加低血糖的危险性。

2.服药期间患者应经常检查肾功能、肝功能、血糖,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3.盐酸二甲双胍主要经肾脏排出,盐酸二甲双胍积聚和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着肾功能损害的程度而增加,慎用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消除的药物。

4.避免过量饮酒。

5.与抗癌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6.适量补充体内VitB12。

7.2型糖尿病患者在服用期间发现一些临床疾病(特别是谜走神经疾病)应立即检查是否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此时应评估血浆电解质、酮类、血糖水平是否正常,若出现血浆随PH值下降或血中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升高,立即停止服用,并采用其他手段进行纠正。

8.本品的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以确定本品规范的临床定位、用法用量,并进一步评价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

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本品时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血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

1.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

2.肝功能试验;

3.血胆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

4.血肌酸磷酸激酶。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