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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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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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含格列齐特40mg和盐酸二甲双胍250mg。 |
30mg |
生产企业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94 |
国药准字H10970124 |
说明 | ||
适应症 |
当2型糖尿病患者需要用格列齐特片40mg好盐酸二甲双胍250mg联合治疗时,本品作为代替治疗。 |
2型糖尿病 |
用法用量 |
当2型糖尿病患者需要用格列齐特片40mg好盐酸二甲双胍250mg联合治疗时,本品作为代替治疗。 |
口服:每日剂量15-180mg,于餐前服用。通常每日剂量30mg以内者,于早晨1次服用。更大剂量应分早,晚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应超过60mg,每日3次用药效果更佳。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痛不适、口中有金属味。 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头痛、皮疹。 3.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率很低,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解释。 4.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5.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幼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极少数人有皮肤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轻度低血糖反应及血液系统方面的改变。 |
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1.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齐特过敏者。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5.静脉肾孟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6.I型糖尿病患者。7.肝功能不全者禁用。8.酗酒者。 |
1型糖尿病。 2.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期。 3.糖尿病合并酸中毒或酮症。 4.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 5.妊娠、哺乳期及晚期尿毒症患者。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250mg、格列齐特40mg。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喹酮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能引起低血糖,当热量摄取不足、剧烈运动没有及时补充热量,同时使用其他降糖药或乙醇时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增加。肾或肝功能不全可能减弱糖异生作用,所有这些都增加低血糖的危险性。 2.服药期间患者应经常检查肾功能、肝功能、血糖,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3.盐酸二甲双胍主要经肾脏排出,盐酸二甲双胍积聚和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着肾功能损害的程度而增加,慎用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消除的药物。 4.避免过量饮酒。 5.与抗癌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6.适量补充体内VitB12。 7.2型糖尿病患者在服用期间发现一些临床疾病(特别是谜走神经疾病)应立即检查是否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此时应评估血浆电解质、酮类、血糖水平是否正常,若出现血浆随PH值下降或血中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升高,立即停止服用,并采用其他手段进行纠正。 8.本品的临床试验正在进行,以确定本品规范的临床定位、用法用量,并进一步评价本品的疗效及安全性。 |
1.糖尿病患者合并肾脏疾病,肾功能轻度异常时,尚可使用。但是当有严重肾功能不全时,则应改用胰岛素治疗为宜。 2.治疗中若有不适,如低血糖、发热、皮疹、恶心等应从速就医。 3.改用本品时如未按时进食或过量用药都可以引起低血糖。 4.若发生低血糖,一般只需进食糖、糖果或甜饮料,少数严重者可静脉给葡萄糖。 5.胃肠反应一般为暂时性的,随着治疗继续而消失,一旦有皮肤过敏反应,应停用本品,代之以其他降糖药或胰岛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