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含盐酸二甲双胍250mg与格列本脲1.25mg |
25mg |
生产企业 |
天津柏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长红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03 |
国药准字H22022174 |
说明 | ||
适应症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2型糖尿病病人。 2.可作为单用磺酰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 |
1.炎性和退行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青少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和脊椎关节炎。脊椎痛性综合征。 2.非关节性风湿性病,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3.痛风急性发作。 4.创伤后及术后炎症性疼痛如:创伤后,劳损后,牙痛,头痛等;妇科中出现的疼痛或炎症,例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 5.对耳、鼻、喉的严重痛性感染可作为辅助治疗药,例如:咽扁桃体炎,耳炎。原发疾病可根据一般治疗原则给予适当的治疗。 6.对成年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用法用量 |
个性化给药。 1.用于饮食与运动疗法已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1次,1次1粒(格列本脲/二甲双胍:1.25mg/250mg),与饭同服。 2.对于基线HbAlc﹥9%或FPG﹥200mg/dl的初次治疗病人,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1粒(1.25mg/250mg),早晚饭时服。每隔两周,可增加本品的每日剂量,以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 3.用于以前已服用过其它降糖药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一次2粒(2.5mg/500mg)或1日2次,一次4粒(5mg/1000mg),与饭同服,对于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已不能良好控制血糖的病人,推降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粒(2.5mg/500mg)或1日2次,1次4粒,与早晚饭同服。 4.为避免低血糖,开始剂量不应超过以前所服的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的日剂量。日剂量逐步调整,每次增加量不超过2粒(2.5mg/500mg),直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 5.建议最大日剂量不超过8粒(10mg/2000mg)。 |
作为常规推荐,剂量应根据个体不同作出调整,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间隔内给予最小有效量。药片应完整吞服,以液体送下,不可分割或咀嚼。宜于饭前服用。 成人: 作为常规,最初每日剂量为100-150mg(4片至6片)。对轻度病人或需长期治疗的病人,每日剂量为75-100mg(3片至4片)。通常将每日剂量分2-3次服用。为了减少夜间疼痛和晨僵发生,日间可用片剂治疗,同时睡前使用栓剂作为辅助(每日剂量最高不超过150 mg)。 对原发性痛经,通常每日剂量需随个体调整,一般为50-150mg(2片至6片),分次服用。最初剂量应是50-100mg(2片至4片),必要时,可在若干个月经周期之内提高剂量达到最大剂量200mg(8片)每日。症状一旦出现应立即开始治疗,并持续数日,治疗方案依症状而定。 儿童及青少年: 对1岁或1岁以上的儿童及青少年,根据病情,每日服剂量为0.5-2mg/kg体重,分2-3次服。对青少年型类风湿关节炎,每日剂量最高可达3mg/kg体重,分次服。 最大日剂量为150mg。 由于50mg的扶他林?肠溶片剂量较大,因此不建议14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使用,但可以使用25mg的药物。 本品不得用于12月以下的婴儿。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痛不适、口中有金属味。 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头痛、皮疹。 3.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率很低,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解释。 4.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5.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不良反应(表 1)按发生频率排列, 最常见的排在首位,使用如下指标:常见 (≥ 1/100,< 1/10); 偶见 (≥ 1/1,000, < 1/100); 罕见 (≥ 1/10,000, <1/1,000); 十分罕见 (< 1/10,000), 包括个例报告。 |
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 1.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 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 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 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 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6.Ⅰ型糖尿病患者。 |
· 对有效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 · 活动期胃肠道溃疡,胃出血或穿孔的患者。 · 妊娠后三个月患者(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严重肝,肾或心脏功能衰竭患者(见注意事项)。 · 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本品不适用于那些曾因服乙酰水杨酸或其它含有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的药物而诱发哮喘、荨麻疹或急性鼻炎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格列本脲1.25mg,盐酸二甲双胍250mg。 |
双氯芬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能产生低血糖或低血糖症状。因此,应注意避免低血糖的发生: (1)低血糖的危险性会因摄入热量不足、剧烈运动或交叉使用降血糖药而增加。 (2)肾和肝功能不全者会增高格列本脲和二甲双胍的药物浓度,对肝功能不全者会降低糖异生作用,这均会增高低血糖的危险性。 (3)老年人、衰弱和营养不良的病人以及肾上腺垂体功能不全者、酒精中毒患者特别容易产生低血糖症,低血糖症很难在服用β-肾上腺受体抑制剂的人群中发现。 2.据报道,本品可增加血管疾病的死亡危险,须特别注意。 3.在治疗期间,由于盐酸二甲双胍在体内蓄积,可能发生乳酸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很危急。因此,在服用期间,患者出现肌痛、呼吸困难、嗜睡、体温过低、血压下降以及心律不齐等表现时,应警惕乳酸酸中毒的发生。 4.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5.限制热量、减轻体重和增加运动均有助于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因而其不仅是2型糖尿病的基本治疗,且可有效地保持药物疗效。 6.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时应停药。 7.在服药期间应避免饮酒。 8.老年人、衰弱和营养不良的病人应慎用本品,注意选择合适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以免发生低血糖。 9.与某些经肾小管排泄的药同时服用时,可干扰和影响二甲双胍的分布,应引起注意。 10.在进行血管造影等检查时,可能会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需暂停服用本品48小时,待肾功能检查显示正常后,重新使用。 11.手术期间(饮食与液体摄入不受限制的小手术除外),应暂停服药。 12.服药期间出现任何的心血管意外,均应停止服药。 13.长期服用本品的患者,可能会影响血清VitB12水平。 |
有报告表明在使用所有非甾体类药物治疗期间,随时可能发生胃肠道出血、溃疡或穿孔,某些可能是致死性的,没有病史或先兆症状的人也可能出现上述情况。老年患者出现这些情况后通常会导致较严重的后果。如果出现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应及时停药。 很少有报道非甾体类抗炎药,包括双氯芬酸钠,会导致严重的皮肤反应,有些是致死性的,包括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见不良反应)。 患者在治疗早期更容易发生上述反应,大部分有上述反应的患者都发生在接受治疗的第一个月。 一旦发现皮疹、黏膜损害或其他任何过敏征兆,应立即停止使用双氯芬酸钠。 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即使病人首次服用本品,也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或过敏样反应)。 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本品可能因其药理作用而掩盖感染的表现和症状。 服用双氯芬酸钠期间,有视觉障碍、头晕、眩晕、嗜睡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紊乱的患者应当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一般情况 现在还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双氯芬酸钾与其他全身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包括环氧化酶2选择性抑制剂)联合使用有协同作用,并且可能会有潜在的附加不良反应,因此应避免联合用药。 老年人用药的注意事项应按医疗基本原则。特别是对于身体虚弱和体重过低的病人,应给予最小的有效剂量。 由于双氯芬酸钠含有乳糖,因此有下列罕见遗传问题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半乳糖不耐受,严重的乳糖酶缺乏或葡葡糖-半乳糖吸收不良或蔗糖酶,既往哮喘。 在患有哮喘、季节性变应性鼻炎、鼻黏膜水肿(如:鼻息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呼吸道慢性感染(尤其是如果与过敏性鼻炎样症状有关)的病人中,非甾体药物样反应,如哮喘恶化(所谓的镇痛药/镇痛药-哮喘不耐受),Quincke氏水肿或荨麻疹会较其他患者更为常见。因此,在这些病人中应引起特别的重视(为紧急情况做好准备)。对于对其他物质过敏的患者,如有皮肤反应、瘙痒或荨麻疹,也应引起注意。 胃肠道反应 与所有非甾体类抗炎药一样,有胃肠道功能紊乱症状的患者,有胃肠道溃疡、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在使用双氯芬酸钠时应进行严密的医疗监测(见不良反应)。胃肠道出血风险随非甾体类抗炎药剂量增加,有溃疡史的患者出血风险增加,在伴有出血或穿孔的患者和老年患者中风险增加尤为明显。 在有溃疡病史的患者,尤其是在那些伴有出血或穿孔的患者和老年患者中,为了降低胃肠道毒性,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都应保持在最低有效剂量水平。 对于上述患者和要求同时使用含有低剂量乙酰水杨酸/阿司匹林的药物或其他可能增加胃肠道风险的药物的患者,可考虑与保护性药物( 如:质子泵抑制剂或胶体次枸橼酸铋)的联合治疗。 有胃肠道毒性史的病人,尤其是老年病人,必须记录所有腹部异常症状(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建议对同时使用以下增加溃疡或出血风险药物的患者注意:如皮质激素类药物、抗凝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或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见药物的相互作用)。 服用双氯芬酸钠期间,由于患有溃疡性结肠炎或Crohn氏病患者的情况可能会恶化,因此对上述病人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见不良反应)。 肝脏反应 服用双氯芬酸钠期间,由于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的情况可能会恶化,因此对上述病人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 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一样,本品可能增加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肝脏酶的活性。因此长期服用本品时,作为预防措施应该监测肝脏功能。 如果肝病处于活动期或者恶化,或临床症状或体征显示肝脏疾病或肝功能异常,或有其他表现(如嗜酸红细胞增多,皮疹),应停用本品。肝炎能够在没有任何前驱症状的情况下发生。患肝卟啉症的病人应该引起注意,因为服用本品可能诱发发作。 肾脏反应 由于报道显示液体潴留和浮肿与非甾体类抗炎药治疗存在关联,心、肾功能不全,有高血压病史,老年患者,接受利尿药或能显著影响肾功能药物治疗的患者,以及任何原因引起的实质性细胞外血容积不足的患者,如大手术前后的患者,在用药时应特别小心(见禁忌)。作为预防措施,上述患者使用双氯芬酸钠时应当监测肾功能。通常在停药后可以恢复到治疗前状态。 血液系统反应 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如果长期服用本品,建议进行血细胞计数。 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相同,本品可能暂时抑制血小板凝聚。患有凝血障碍的病人应密切监护。 |